公司授权

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

RCM

1、认证要求
RCM标志 (安全&EMC)
  2013年3月1日起,澳洲开始实施新的电器安全法规(EESS)以及单一法规符合性标志RCM(新南威尔士州除外)。EESS范围内产品涵盖额定电压50 V AC -1000V AC或120V DC - 1500V DC的电器设备。按其危险性划分为三类:3类(高风险)、2类(中等风险)和1类(低风险),其中2类和3类电器强制要求在国家数据库注册,3类电器在注册前强制要求在EESS认可机构获得符合性认证。
同时,澳洲通讯与媒体管理局发布的EMC管制产品,按产品的EMC特性分为高中低风险三类,其中高中风险的产品强制要求在国家数据库注册。
上述EESS以及ACMA EMC法规管制产品必须符合认证以及注册要求并加贴RCM标志,才能在澳新市场上销售(新南威尔士州除外)。

能效注册 (能效标签&MEPS)
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颁发了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法规(GEMS),该法规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。GEMS规定所有澳新发布的最低能效MEPS和能效标签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在E3国家数据库上注册,并按要求加贴标签,才能在澳新市场上销售。

  须加贴能效标签的电器产品包括:冰箱、冰柜、洗衣机、洗碗机、空调器和电视等;强制性符合最低能效标准(MEPS)的电器产品包括:冰箱和冰柜、贮水式电热水器、三相电机、空调器、荧光灯镇流器、荧光灯、商用制冷器具、白炽灯、外部电源、外部电源供应器、机顶盒、电视机等。